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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研究中心办公用品采购管理规定
日期:2018年07月17日   来源: 本站   浏览量:

为进一步规范生命科学研究中心办公用品采购行为,加强办公用品管理,节约办公经费开支,规范流程,明确责任,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使用研究中心各项部门经费购买办公用品的行为。

第二条所有办公用品的采购、管理、发放工作由生命科学研究中心办公室统一负责。

第三条办公用品分类

本制度所指的办公用品主要包括各种办公耗材、日常低值办公用品,其它如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电脑配件、U盘、外置硬盘等高值的办公用品根据实际需要每件单独申请。

第四条办公用品采购审批程序

1、办公用品采购要严格执行审批程序,按照先审批后购买的原则,由研究中心主任或副主任审批。由中心秘书、各所室秘书组成的采购小组共同采购;

2、每学期初,各研究所室根据使用计划(包括低值、高值办公用品)提出申请,经所长(主任)同意后报中心办公室汇总,中心主任或副主任签字后,由中心办公室负责集中采购;

3、办公家具、办公设备等需要按照固定资产的购买程序的,应按照每年度山东省和学校集中批量采购的文件执行。

第五条研究中心采购小组负责对办公用品的供应商、价格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核(至少有两家及以上的供应商报价),需要进入国有资产库的则向学校资产管理处提交办理;

第六条 办公用品实行统一登记、分类保管、责任到人,所有需要登记的固定资产由各所室资产管理员建档立账。领用办公用品须填写《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确认签字,办公室专人负责发放,并建立台账。

第七条 人员调动或退休后应自觉交清个人经管使用的办公设备。

第八条 因个人原因造成个人经管使用的办公设备丢失、损坏的,由经管使用人负责赔偿。

第九条 动脉粥样硬化研究所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十条 本制度由生命科学研究中心负责解释,本制度由2018年7月16日起执行。

     生命科学研究中心办公用品(耗材)采购审批表18071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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